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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传武论著选登:皇甫谧卒年新考

    时间:2008-09-24 作者:徐传武

    据《晋书·皇甫谧传》载:“(谧)太康三年(282)卒,时年六十八。”对于这个记载,各种版本的房玄龄等编撰的《晋书》,未见有异文,散佚的各种旧《晋书》辑本(如臧荣绪本、王隐本、虞预本、朱凤本、谢灵运本、萧子云本、萧子显本、沈约本、何法盛本等),亦未见与此有异的记述,古今有关研究者对此记载亦未见有怀疑者。皇甫谧卒于太康三年,享年六十八岁之说似乎已成定论。

    皇甫谧的卒年与左思《三都赋》的撰年问题,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我们在研究有关左思《三都赋》的撰年问题时,因史书关于皇甫谧卒于太康三年的记载,而出现了疑而难通之处。由于《三都赋》有皇甫谧的序言,如果确认皇甫谧卒于282年,则《三都赋》必应完成于282年之前;但由于与之有关的数件事,如左思访蜀事于张载、陆机讥讽左思写《三都赋》等发生在282年之后(此数事后文还要详辨),所以《三都赋》完成于282年前之说又受到强烈的冲击。如果说《三都赋》撰成于282年之后,则皇甫谧为之作序的事又如何解释?尽管《左思别传》有《三都赋》之序、注皆左思托名他人而实乃“自为”之说[1],由于皇甫谧作序之事载于《晋书·左思传》,见于同时代人卫权的《三都赋略解序》中,再加上皇甫谧《三都赋序》又被收入《文选》等原因,所以皇甫谧为《三都赋》作序的真实性、可靠性又不好轻易否定。想把《三都赋》说成撰于282年之前的人,往往极力把282年之后的有关事件向282年之前拉,或者否定282年之后有关事件的可靠性;而想把《三都赋》说成撰于282年之后者,则又怀疑皇甫谧作序的真实性。王梦鸥先生对《三都赋》、左思自序及皇甫谧为之作序事做过颇为深入细致的研究,他在这方面的贡献值得我们重视,他的有些观点也启发我们思考。他曾以《三都赋》左思自序与皇甫谧序进行比较,认为二者重复之处甚多,对皇甫序的可靠性有些“起疑”,但讲来讲去,最后还是没有贸然否定皇甫谧序的真实性[2]。我和牟世金先生起初探讨这个问题时,也认为如果没有皇甫谧作序之事,“这样,诸事(原文指与左思写赋有关数事)皆可顺理成章,与时相宜。若信皇甫序,则与以上诸事相悖。两相权衡,则宁疑皇甫之序而信其它”[3]。在否定皇甫谧作序的问题上较前人更甚,但仍未敢全然否定皇甫谧序的真实性。概览有关论述皇甫谧作序的文章,虽然各有各的道理,但总令人觉得不十分严密,让人难以心服口服。即使对于我们自己的观点,事后也常常有心有所未安的感觉。

    这个问题曾经困扰了我好些年。最近我再一次对它进行了较全面、较深入的研究,终于发现问题可能出在似乎已成定论的皇甫谧卒年上。我用“理校”的方法认为:皇甫谧享年为六十八岁,但卒年不是“太康三年”,而应当是“元康三年”(293),这样才能“诸事皆可顺理成章”了。为什么这样说呢?

    据《晋书》皇甫谧本传,谧幼年过继给叔父,二十岁前不好读书,受叔母任氏批评激励,始发愤勤学。后来不幸患风痹疾,但仍手不辍书。叔父有子年已既冠,他于四十岁时还归本宗。曹魏末年魏郡召上计掾、举孝廉,景元初年(263年为景元元年)司马昭为相国时征召他,他“皆不行”。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年),晋武帝一即帝位,就曾征召他及有关人士,他以“疾困”为由未曾“应命”,乡亲劝他应召,他写了《释劝论》以见志;其后“武帝频下诏敦逼不已”,谧乃上疏陈述未能从命之因;又岁余,“举贤良方正”,谧仍未应举;他曾写信向武帝借书,武帝送一车与之,“谧虽羸疾,而披阅不怠”;其间济阴太守文立曾以帝王征聘士人执礼币为烦,上表请绝之,被武帝采纳,皇甫谧知道后大发了一通不同的议论。皇甫谧泰始末年以前的有关活动大致如上。

    《晋书·皇甫谧传》紧接着写道:

    咸宁初,又诏曰:“男子皇甫谧沉静履素,守学好古,与流俗异趣,其以谧为太子中庶子。”谧固辞笃疾。帝初虽不夺其志,寻复发语征为议郎,又召补著作郎。司隶校尉刘毅请为功曹,并不应。著论为葬送之制,名曰《笃终》,曰:“……故礼六十而制寿,至于九十,各有等差,防终以素,岂流俗之多忌者哉!吾年虽未制寿,然婴疢弥纪,仍遭丧难,神气损劣,困顿数矣。常惧夭陨不期,虑终无素,是以略陈至怀……。”而竟不仕。太康三年卒,时年六十八。子童灵、方回等遵其遗命。

    武帝征召谧为太子中庶子,此曰“咸宁初”,《晋书·武帝纪》曰:“咸宁二年十二月,征处士安定皇甫谧为太子中庶子。”《晋书·李重传》载李重上疏曰:“咸宁二年,始以太子中庶子征安定皇甫谧。”可知武帝征谧为太子中庶子当为咸宁二年冬十二月,此年当为276年。若按谧卒于282年计,谧时已是六十二岁。刘毅为司隶校尉时请谧为功曹,刘毅何时在司隶校尉任上呢?《晋书·刘毅传》曰:

    咸宁初,复为散骑常侍、博士祭酒。转司隶校尉……在职六年,迁尚书左仆射。时龙见武库井中……。

    据《晋书·武帝纪》:“(太康)五年春正月己亥(徐按:正月初四),青龙二见于武库井中。”则刘毅迁尚书左仆射当在太康五年(284)正月初四之前不久。向前推六年,即为刘毅始任司隶校尉的时间,当为咸宁四年(278),任此职至太康四年(283)止。万斯同《晋将相大臣年表》谓刘毅于咸宁四年接替傅玄为司隶校尉,至太康四年十一月迁尚书左仆射[4],我们上面的推算与万斯同《年表》所载是相合的。若按谧卒于282年计,刘毅任司隶校尉请他做功曹时他至少也是六十四岁,如果刘毅不是上任初年就聘任他,他的年岁当然还要大,离他六十八岁去世之时已没有多久了。皇甫谧患风痹疾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他在给晋武帝的上疏中说:“臣……久婴笃疾,躯半不仁,右脚偏小,十有九载。”又加上服寒食药不当,以至“浮气流肿,四肢酸重”,甚至痛不欲生(见《晋书·皇甫谧传》)。在这样的状况下,在他至少已是六十四岁的高龄时还请他出来做功曹这一事务繁忙的佐吏,似于事理不合。此其可疑者一也。

    《晋书·皇甫谧传》写皇甫谧不应刘毅为功曹之请后,紧接着又说他写了形同后世“遗嘱”的《笃终》,内有“六十曰制寿”、“吾年虽未制寿”云云。“制寿”指六十岁时预制寿具,故以“制寿”代指六十岁。谧年“未制寿”,就是说他还不到六十岁,但应该接近六十岁,当为五十八、九岁。皇甫谧五十八、九岁时因身体状况太差而写了遗嘱,而六十四岁以后刘毅还能请他出来任功曹吗?如果真是这样,《晋书》也应先述谧写《笃终》,尔后再写刘毅请他任功曹之事,但人们所见《晋书》的记叙却恰恰相反,来了个“先后倒置”,这有可能吗?此其可疑者二也。

    《晋书》前文已叙皇甫谧被召为太子中庶子、议郎、著作郎及被请为功曹,他“并不应”;后叙述完谧之《笃终》则又曰“而竟不仕”。如果“不仕”指前文“不应”之数事,那么语意就成了毫无意义的重复;如果“不仕”不指前文“不应”之数事,则“不仕”的内容就空无所指了。若按谧卒于太康三年计,谧五十八、九岁以后又只有前文所言之“不应”之数事与聘任官职活动有关,言“竟不仕”岂不成了毫无内容、毫无针对性的空话了吗?牟世金先生说:“本传(指《晋书·皇甫谧传》),载《笃终》之后,只‘而竟不仕’四字,就写到他的卒年了。想来自写此文之后的10年左右,确因‘神气损劣’,困顿不堪,再无其他活动。”[5]牟先生对“竟不仕”的理解,我认为的确得《晋书》编撰者之心,惜未细察咸宁初被召及刘毅请谧为功曹等事,如果按谧卒于太康三年计,“请为功曹”等数事恰恰又在谧写《笃终》之后至逝世十年之内了。这岂不又非谧死前十年左右 “再无其他活动”了吗?《晋书》总体来说由于杂取众说,时有零乱之处,但像这类地方还不至如此马虎。此其可疑者三也。

    前文已言,若按皇甫谧卒于太康三年之说,由于谧曾为《三都赋》序,则《三都赋》的撰成之年只能在282年之前,但事实却是左思撰《三都赋》有关的活动有些肯定发生在282年之后,那么《三都赋》的撰完之年似又不应在282年之前。这些互相矛盾的地方应当如何解释呢?此可疑者四也。

    《晋书》的这段记载竟然有“四疑”之多,应该如何才好呢?我经过反复探究,认为关于皇甫谧卒年的记载当有不确之处。应当卒于何年呢?《晋书》说卒于“太康三年”,“太康”与后来之“元康”仅一字之差,而“太”“元”二字草写又有点形近,故我认为“太康三年”当为“元康三年” (293年)之误。乍一听让人觉得像是“奇想怪说”,可能感到难以接受,但深入细致地看看我的论点和全部论据,或者也就会信从了。巧得很,“太康”与“元康”形近而讹的例子,不但有,而且还不止一个。《晋书·皇甫谧传》在《晋书》的卷五十一;《晋书》卷五十六《孙楚传》载楚亦曰“惠帝初,为冯翊太守。太康三年卒”,“太康”为晋武帝年号,岂能在惠帝时?这个错误比较容易发觉,虽各本俱作“太康三年”,幸而又有宋本《晋书》作“元康三年”(我认为当为宋人校改)为凭,故中华书局标点整理本就径改作“元康三年”[6]。《皇甫谧传》和《孙楚传》在《晋书》中相距不远,最初或当为同一人抄写,故造成了相同的错误乎?李贺《出城寄权璩杨敬之》诗“自言汉剑当飞去”一句,今人叶葱奇注疏引《异苑》曰:“晋惠帝(原注:司马衷)太康五年,武库火,烧汉高祖(原注:刘邦)斩白蛇剑、孔子履、王莽头等三物……。”[7]惠帝时何来“太康五年”?据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二,当为“元康五年”。顺手拈来,“太康”错为“元康”就有二例,可见我们说皇甫谧卒年“太康三年”当为“元康三年”之误,还不算轻率武断吧?

    我之所以将“太康三年”校正为“元康三年”,更重要的原因是如果的确如此,本文前面所言“诸疑”便皆可涣然冰释了:

    倘若皇甫谧卒于元康三年之说成立,则与《晋书》所载谧之有关活动皆顺皆协。如前引“咸宁初”云云一段,若按谧卒于293计,咸宁初年,谧也就是五十或五十一、二岁,晋武帝征他为太子中庶子,寻又诏他为议郎、著作郎,从谧的年岁看,是完全可能的;司隶校尉刘毅在咸宁四年(278)至太康四年(283)内请他为功曹,谧时在五十三岁至五十八岁之间,距谧去世尚有十年至十五年之久,于理亦协。谧虽然早年就患风痹疾,身体不好,但从史书记载他的生平事迹来看,他经常手不释卷,他写了那么多著作,教了那么多有名的学生,可知他决不是瘫卧在床的“废人”,在他五十多岁时被征召为官还是说得过去的。但若按谧卒于“太康三年”计,在他写了遗嘱数年之久,年龄已到了六十四岁的高龄之后,身体状况大坏,甚至可以说行将就木的情况下,再请他出来做官,实在叫人不能相信了。从《晋书》记载来看,如果谧卒于293年,刘毅请他做功曹在其五十三岁至五十八岁时,后面紧接着写他于五十八、九岁(年未“制寿”)时作《笃终》,二者前后衔接得非常紧密,简直如行云流水,甚至可以说天衣无缝,非常合理,但若按谧卒于293年计,在他写《笃终》之前,官府曾多次征聘他,在他写了《笃终》以后,征召的活动就绝迹了,故曰“而竟不仕”,四个字就概括了谧最后十年左右再无任何与征召有关活动情况。但如果谧卒于282年,在他写了《笃终》的五十八、九岁之后还是有不少征聘活动的,但这要到《晋书》记述的《笃终》之前去找。“并不应”是指前言数事,“竞不仕”所指为何?岂不成了“空头支票”!于文理事理皆不顺协洽合。但是,如果将谧之卒年向后推至“元康三年”,就能比较轻易地解决这些“疑案”。

    倘若皇甫谧卒于“元康三年”之说成立,则左思撰《三都赋》及有关活动和皇甫谧为之作序之事等,都处处皆能协合。如关于左思为撰《三都赋》而访蜀事于张载的记述,或视之为“小说家言”,不予理睬;或依据为《三都赋》作序的皇甫谧卒于太康三年之说,认为《三都赋》应撰成于282年之前,其中关于访张载事,据《晋书·张载传》有关张载入蜀,撰《剑阁铭》以及《叙行赋》的内容,据傅玄为司隶校尉及其卒年等,推断张载入蜀在273年,左思访求张载应在其后不久[8]。牟世金先生认为张载入蜀应在“太康中”,而不是《晋书》所说的“太康初”,据《叙行赋》中透露的时间进而推断为285年[9]。《晋书·张载传》谓张载撰写了《剑阁铭》后,“益州刺史张敏见而奇之”云云,这位张敏刺史,或以为《晋书》无传,除严可均《全晋文》(卷八十)辑其《神女赋》、《神女传》、《头责子羽文》外,亦未见有其他事迹可考,故无助于张载入蜀之事的研究[10]。但我从万斯同所撰《晋方镇年表》中发现,张敏任益州刺史在太康三、四、五年(282、283、284)[11]。太康共有十年之久(280~289),故我认为史书所述张载于“太康初”入蜀不误。参考张载之父在蜀的活动以及张载两次入蜀的时间间隔等,我认为张载的第一次入蜀是“随父入蜀”,极可能在太康三年,左思访求或当在此后不久。据张载《叙行赋》之“岁大荒”、“往蜀都”而得出的285年入蜀说,当为张载的第二次次入蜀,为“入蜀省父”,详见我专论张载入蜀之年的论文[12]。张载于太康初年(极可能在太康三年)入蜀,回到洛阳后左思前往访问,我认为时当“太康三年”或此后不久,如果这时左思还未撰成《三都赋》,而皇甫谧又于太康三年卒的话,他显然已不可能为《三都赋》作序了。再如陆机在吴亡(280年)后约十年入洛[13],本来也想作《三都赋》的,听说左思在写,就讥笑道:“此间有伧父,欲作《三都赋》,须其成,当以覆酒瓮耳。”(《晋书·左思传》)以《三都赋》撰成于282年之前者,常将此视为小说家言,但据陆云写给陆机的信说:“兄作大赋必好,意精时故愿兄作数大文”(《与兄平原书》第十八首),“古今文兄所未得与校者,亦惟兄道数都赋耳。……云谓兄作《二京》,必传无疑,久劝兄为耳。又思《三都》,世人已作是语,触类长之,能事可见”(第十九首)。可证史载陆机讥左思撰《三都赋》事不诬。王隐《晋书》又曰:“(左思)以蜀事访于张载,吴事访于陆机,后乃成之。”可知左思为写《三都赋》还曾向陆机访求过吴地之事,这都应在290年左右了,亦证《三都赋》不可能撰成于282年皇甫谧去世之前。大体说来,272年左思因妹入宫而移家洛阳,283年前后左思访蜀事于张载,290年前后陆机闻听左思在写《三都赋》因而讥笑,此后或不久左思曾向陆机访求吴地之事;290年左思为陇西王司马泰之祭酒,291年至295年左思为贾谧秘书郎,左思《三都赋》当完成于任秘书郎时。皇甫谧逝世的293年之前,左思曾前往拜谒,谧为《三都赋》作序。观序冠以“玄晏先生曰”,所以我推想序言当为皇甫谧(自号玄晏先生)口授,而由其门人子侄辈记录下来的。谧晚年身体状况极差,当为卧床不起,因而这种推测之言不是不可能的。293年前后,《三都赋》还曾得到张华的赞赏,因而使得洛阳纸贵。由于《晋书·左思传》载“司空张华见而叹曰”,故或以为张华读《三都赋》在296年任司空之时[14]。因“司空”是张华最后的、也是最高的官职,故后人尊称未任此职时的张华为“司空”也是可以的。《世说新语·文学门》载:

    左太冲作《三都赋》初成,时人互有讥訾,思意不惬。后示张公(指张华),张曰:“此《二京》可三。然君文未重于世,宜以经高名之士。”思乃询求于皇甫谧,谧见之嗟叹,遂为作叙。于是先相非贰者,莫不敛衽赞述焉。

    我和牟世金先生开始探讨这个问题时,认为:“照此说,是皇甫序之前,张华已见过《三都赋》,这与《左思传》的记载是矛盾的。若张华向皇甫谧推荐,必在280至282年之内,这时以伐吴获胜,张华功封万户侯,正是‘名重一世,众所推服’(本传)之际,又有何‘高名之士’可比?《世说》此载自不可信。”[15]那时我们的出发点就是相信皇甫谧死于282年。但如果谧死于十一年后的293年,我认为“名重一世”的张华本人对《三都赋》可以赞叹,当然也可以推荐“高名之士”皇甫谧为之作序。我认为由《世说新语》的记述,反倒证明张华叹赏《三都赋》时皇甫谧还未病逝,故推断为在其未任司空的293年皇甫谧去世之前了。

    综上所述,若皇甫谧卒于282年,与《三都赋》撰写中许多有关的事情不好安排;但若卒于293年,所有与《三都赋》有关的事件都能得其所哉,顺理成章。由《三都赋》撰写之事也可证明推断皇甫谧不卒于282年而卒于293年是正确的,是可信从的。这一字之差,是谁造成的呢?是《晋书》的编撰者,还是后来的抄录者呢?从前述《皇甫谧传》若作“元康三年卒”,则文章那么井井有条来看,《晋书》编撰者原本是作或愿意想作“元”字的,是编撰者偶然的笔误呢,还是后之抄录者不小心而致错呢?从前文所言《晋书》之《孙楚传》距《皇甫谧传》不远,而又同样将“元康三年”错为“太康三年”来看,或者抄录过程中而致笔误的可能性较大吧。如果我们能起《晋书》的编撰者于地下而生之,他们见了这些考辨之言,或才会笑曰:“想不到一个字的笔误,竟给后人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本文开头已经说过,谓皇甫谧卒于293年,并无什么版本依据,这里用的是“理校”的方法。陈垣先生说:“所谓理校也,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此法须通识为之,否则卤莽灭裂,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16]本文校正“太康三年”为“元康三年”,是“最高妙法”呢,还是“最危险法”呢?虽然作者本人自信得很,但总还是应当力避“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的后果,所以真诚地希望听到各种不同的反驳之声。真理愈辩愈明,我愿在激烈的争辩中不断改正、修正或完善自己的观点。好在古人早就说过:“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17]我诚恳地希望有“疑义”者指正。

    注释:

    [1]《世说新语·文学》刘孝标注引《左思别传》曰:“皇甫谧西州高士,挚仲洽宿儒知名,非思伦匹。刘渊林、卫伯舆并蚤终,皆不为思赋序注也。凡诸注解,皆思自为,欲重其文,故假时人名姓也。”见刘宋刘义庆撰、梁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卷上,而247。

    [2]王梦鸥《关于左思〈三都赋〉的两首序》,载《中外文学》第9卷第2期(1980年7月),页4~15。

    [3]牟世金、徐传武《左思文学业绩新论》,载《文学遗产》1988年第2期(1988年4月),页35~45。

    [4][清]万斯同编《晋将相大臣年表》,见《二十五史补编》(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册3,而3331。

    [5]牟世金《〈三都赋〉的撰年及其它》,载《文史哲》1992年第5期(1992年9月),页68~78。

    [6]中华书局标点本《晋书》,第5册,卷56《孙楚传》第1543页已改作“元康三年卒”。本卷末《校勘记》注(八)曰:“元康三年卒:‘元康’,各本作‘太康’,今从宋本。”见[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页1549.

    [7][唐]李贺撰,叶葱奇注疏《李贺诗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卷1,页8。

    [8] 傅璇琮《左思〈三都赋〉写作年代质疑》,《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2期(1979年8月),页319~329。

    [9] 牟世金《〈三都赋〉的撰年及其他》,页67~78。

    [10]同注[8]。

    [11][清]万斯同《晋方镇年表》,《二十五史补编》(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册3,页3389。

    [12]详拙文《张载入蜀之年考辨》,载台湾《大陆杂志》第94卷第3期(1997年3月)。

    [13]陆机于吴亡后何时入洛,大约为290年前后,尚有一些不同的意见。详参王梦鸥《关于左思〈三都赋〉的两首序》,页4~15。

    [14]牟世金《〈三都赋〉的撰年及其它》,页68~78。

    [15]牟世金、徐传武《左思文学业绩新论》,页35~45。

    [16]陈垣《校勘学释例》第六卷《校法四则》,转引自《古籍整理概论》(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页91。

    [17][晋]陶渊明《移居》诗之一。见《陶渊明集》(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卷2,页56。

    (原载中国台湾《中国文哲研究集刊》1997年3月总第10期,后收入《左思左棻研究》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