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申报“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的通知

    时间:2009-11-30 作者:人事处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创新能力,鼓励新聘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以及《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大科字[2009]49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自2009年起开始实施“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现将2009年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要求

    (一)2009年1月1日及以后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上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资助类别与额度

    学校每年从当年新入校的专任教师中选拔一批培养对象,以科研项目立项形式为培养对象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资助,资助类别与额度为:

    (一)经特别评审引进的学术骨干(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1、自然科学类:教授10~15万元,副教授5~10万元

    2、人文社科类:教授5~10万元,副教授3~5万元

    (二)引进的海外博士

    1、自然科学类:5~10万元

    2、人文社科类:2~5万元

    (三)取得国内博士学位的教师

    根据当年度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科领域接收的博士和博士后人数,分三个等次评审资助科研启动费,资助比例原则上为一等20%、二等30%、三等30%。

    1、自然科学类: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三等3万元。

    2、人文社科类:一等4万元,二等3万元,三等2万元。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二)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答辩推荐,并排出推荐顺序;

    (三)学部学术委员会对立项项目进行会议评审,通过水平投票表决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每个申请项目需经到会2/3以上委员(含2/3)同意资助方为通过;

    (四)评审结果公示3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常委会审定;

    (六)学校公布资助名单。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管理由人事处负责,经费开支范围按学校创新基金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凡涉及降低预定目标、改变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

    (三)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五、项目检查与验收

    (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立项一年后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二)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交《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结题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附研究报告和相关承担课题、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并申请验收。

    (三)人事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实施和进展过程进行检查、审核,并对计划到期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六、其他

    (一)按照《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同一申报者每年仅限申报一类专项。

    (二)“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每年申报评选一次,一般在秋季学期开学后布置申报。

    (三)2009年已获得科研启动经费的新聘教师,其科研启动经费与本项目资助经费合并计算,按差额予以拨付。

    (四)对项目立项中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凡在创新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发表时须标注“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资助”(英文名称Independent Innovation Foundation of Shandong University, IIFSDU)字样。

    (六)各单位于2009年12月7日前将《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A4纸正反打印一式10份、电子版)、被SCI/EI/CSSCI收录的论文检索证明和《山东大学新聘教师自主创新基金申报人员汇总表》(A4纸1份和电子版)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七)2009年12月1日后来校工作的专任教师纳入2010年申报范围。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88364557

    附件:

    1、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2、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申报人员汇总表(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