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4-27 作者:社科处

    全校文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泰山文艺奖”是经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本次评奖共分戏剧类、音乐类、曲艺类、舞蹈类、杂技类、电影类、电视类、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民间文艺类、艺术理论研究类等12个门类,望各单位按照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门类评奖细则(见附件2)的要求,组织好作品推选工作,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整理相关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报至社科处综合科(办公楼410房间,联系人:孙强,联系电话:64584)审核盖章后由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门类分别报送省文联各艺术家协会(省文艺创作研究室)。 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文联(电话:0531-86059025网址:http://www.sdwenlian.cn

    社科处

    2009.04.27

    附件1:

    附件2: